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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柳州城市照明管理处车辆违章被罚 随后掐断红绿灯

    2013-10-16 08:29:52

    原标题:你扣我的证,我停你的红绿灯

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红光大桥南路是市里*繁华的交通要道之一,中午更是车行*繁忙的高峰时段。然而在5月17日中午,红光大桥南路的交通信号灯却不寻常地熄灭了。四面涌来的车流没有了红绿灯的指引,混乱地堵在路口,拥堵的车流一直排上了红光大桥,城站路方向也堵满了车,该路段的交通全部瘫痪。

    “二空医院路口的红绿灯很不幸不亮了!”中午12时21分,一名网友在微博上*时间发布了这一信息。

    中午交通高峰时段,为何全柳州仅仅这一路段的红绿灯突然熄灭?这一不寻常的情况引起了网友的讨论和猜测。

    14时10分,网友“天天乐翻天”发出的一条信息引得网友纷纷围观:“说了你也许不信,是*拦了一辆电老虎的货车,结果电老虎一发威,拉了信号灯的闸!”

    一说到“电老虎”,人们自然会联想到供电局,关于这一事件的评论和关注迅速在网上发酵。网友“卡片机走天下”评论说:“以为*很牛,原来供电局的更牛。”

    5月17日19时49分,柳州*在官方微博进行了简单回应,称:更正这位亲,不是供电局,是城市照明管理处。

    原来,5月17日11时,柳州*大队王警官在城站路石油公司附近查处违法走禁行路的大货车。一辆号牌为桂B-35150的大货车,从龙屯路立交桥往城站路方向违规行驶。王警官示意货车司机靠边停车,接受检查。货车司机黄某停车后未接受检查便驶离现场,后被在红光桥南路口执勤的*邹警官拦下。邹警官扣留了黄某的驾驶证,并告知其返回王警官执勤的地点接受处理。

    和大货车司机黄某一同回到王警官执勤点的,还有一名自称是供电局“班长”的男子黄某斌。黄某斌向执勤*说情,要求对大货车放行并交还被扣留的驾驶证。此时扣留驾驶证的*已经回到*大队,王警官让司机黄某去大队取证。但黄某斌却扬言:“如果不给回证,等一下就停电!”说完扬长而去。

    让人没想到的是,17日中午12时15分,红光桥南路口的红绿灯果然离奇地断电了。

    鉴于之前黄某斌所说的话,柳南*大队大队长彭克宁立即向支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报告情况。支队长热线值班的陈警官拨打95598联系供电热线,得到的答复是:牌号为桂B-35150的大货车不属于供电局,城站路没有检修任务,也没有停电计划。

    随后,陈警官查询到,大货车的所属单位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。得知这一情况,柳州*大队大队长彭克宁立即联系到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人,说明情况后,要求立即给红光桥南路口红绿灯恢复供电。

    此时,时间已经到了12时45分,5分钟后,该路口的红绿灯才重新亮起来。拥堵的车流慢慢散去,至此,红光桥南路口交通瘫痪达半小时之久。

    17日13点左右,自称是供电局“班长”的黄某斌来到柳南*大队索要驾驶证,并对*王警官说:“对不起,停电检修没有打招呼。”显然,黄某斌所说的停电检修是指红光桥南路口交通信号灯突然断电一事。

    17日晚,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亮化管理科汤姓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:“那段路电源是正常检修的,已经在政府热线备了案。”但记者随后联系柳州市政府热线了解到的情况却是: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备案的时间为“17日12时44分14秒”。也就是说,所谓的“备案”是在“拉闸”事件发生20分钟后。

    对于这起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,让卷入舆论漩涡的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感到非常委屈,供电局在其官方微博辩称,造成交通信号灯停电的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,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与柳州供电局是两个单位,“我们是躺着中枪”。

    网友“股海一孤舟”评论说:“特权单位的特权思想!总以为手中的权力可以为所欲为,却不知权力也是要受约束的。”

    网友“柳州记者”质问道:“是谁给了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‘班长’这样的权利?*不公,顶风犯法,这些人就该作为典型严肃处理。”

    “公权力不受约束,受害的不仅仅是公民,连相关政府部门也受害,这个班长黄某斌不作出一个解释,这件事不能算完。”网友“维塔Vita”则要求相关部门对此事认真追责。

    5月18日下午,记者致电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值班电话,但始终无人接听。随后,记者又致电柳州市*支队办公室,值班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,需请示领导后才能回复能否接受采访。

    18日16时03分,柳州新闻网发布了柳州市市委书记郑俊康专门为此事件作出的批示,郑俊康表示,人民公仆务必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,杜绝滥用职权、知法犯法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、干部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转变作风,依法行政,确保人民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。市监察局要严查此事,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,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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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范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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